学校用药
家长/监护人应尽一切努力避免在上学期间给学生服药,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家长/监护人应制定服药时间表,以便在上学前或放学后给学生服药。
如果没有合理的替代办法,并且要求学生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在上课时间服用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则必须在学校卫生办公室存档一份“在上课时间服用药物援助的同意和请求”表格。
如果处方药物有药房标签,家长/监护人必须在表格上签名;如果药物没有药房处方标签(OTC等),则表格必须由父母/监护人和授权的医疗保健提供者签署。请注意:需要过敏反应药物或胰岛素的学生需要专门的表格。